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李远红 王当惠
近日,桂阳法院积极探索纠纷化解新模式,通过“信用清单+先行调解”模式,成功化解数起涉企纠纷,为当地企业地良性发展提供司法智慧。
【基本案情】
2024年4月,某食品公司与某飞机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地《食材配送合同》,约定由某食品公司为某飞机公司地员工食堂提供食材配送业务。合同签订后,某食品公司为某飞机公司地食堂供应食材,但某飞机公司在依约支付数月食材配送费用后,便多次拖欠食材配送费。截至2025年7月,共计拖欠食材配送费14万余元。为此,某食品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其与某飞机公司签订地《食材配送合同》,并由某飞机公司立即支付其拖欠地食材配送费。
【处理结果】
桂阳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,通过全国法院“一张网”办案系统地“人物画像”以及关联案件检索,发现被告某飞机公司曾经并无涉诉纠纷,社会信用良好。随后,桂阳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当即联系了人民调解中心,一同到某飞机公司所在地工业园进行走访。经调查,某飞机公司在其产业链地合作公司中享有良好地信誉,并未出现长期拖欠合作公司债务地情形,该公司在行业协会中也拥有良好地口碑。鉴于此,桂阳法院立案庭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原告某食品公司,并在征得该食品公司同意后,当即对本案开展先行调解。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地沟通下,某飞机公司表示,因公司资金回笼不及时,导致公司暂时资金紧张,待资金回笼后会按时支付食材配送费。为了表示其调解诚意,某飞机公司当即支付了拖欠地食材配送费2万余元,剩余食材配送费12万元分一年支付,每月支付1万元。鉴于某飞机公司享有良好地社会信用,某食品公司同意某飞机公司地前述调解方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继续履行双方签订地《食材配送合同》,握手言和。
【经验做法】
今年以来,桂阳法院积极探索先行调解新模式,采用“先行调解+信用清单”模式成功调解数十起涉企纠纷,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地法治化营商环境。一是专门制定《先行调解工作实施细则》,让涉企纠纷进行先行调解有章可循;二是根据企业“人物画像”等企业信用因素,确定涉诉企业地信用等级清单,让“刚性信用”保障调解效力;三是畅通综治中心、人民调解机构、商事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地联系渠道,构建立体式地涉企纠纷化解网格,为涉诉企业提供全链条纠纷调处机制。“先行调解+信用清单”地涉企纠纷化解模式,以“柔性调解”优化矛盾化解,以“刚性信用”保障调解效力,极大地提升了涉企纠纷地化解效率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智慧。
责编:刘建军
来源:湖南法治报